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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教育厅《2016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

 

 

时间:2016年07月12日    来源:    作者:    阅读:次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吉发﹝2014)22号),引领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改革创新,根据《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教育厅决定开展2016年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坚持“立足改革、突出重点、注重创新”的原则,着重解决教学改革实际问题,鼓励校企合作、中高职衔接、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教学诊断与改进等方面的教研项目。教师主持项目所占比例不低于本校申报限额的70%。

二、课题申报者根据《吉林省2016年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填写《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三、课题申报。有关本科院校、专科职业院校及省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等单位可直接报送。

四、推荐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分配如下:长春市41项、吉林市29项、延边州19项、四平市18项、通化市16项、白城市16项、辽源市9项、松原市14项、白山市13项、长白山管委会5项、梅河口市6项、公主岭市7项,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各16项、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各14项、其他高职院校各12项,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各5项,长春数字化学习港10项,举办高职的本科院校或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项目的本科院校各6项,省直中职学校各3项。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省成人教育协会及省职业教育相关行指委等各10个。

已在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立项,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2016年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兼职教师申报的课题由其所在学校负责申报,联合申报项目由牵头单位负责上报。学会及行指委需研究全省性工作,内容需与本学会或行指委工作相关,本科院校申报的课题范围应与职业与成人教育内容相关。

五、请市州教育局和有关本科院校、专科高职院校等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初评,在市州级和院校的教改项目中择优推荐。对超限额指标申报的单位,将不予受理。

六、申报要求与时间

申报要求:《申请书》一式五份,汇总表(附件3)一份。电子版发送邮箱:ky-jgy@163.com

申报时间:2016年7月25日(周一)

联系人:李艾颖 联系电话:82008910(外线) 18686691677

附件:1、2016年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

2、2016年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3、2016年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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