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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nsc6060威尼斯城官网普通义务兵应征入伍流程表(一)

 

 

时间:2012年10月26日    来源:    作者:    阅读:次

一、每年4月12日至7月12日前,有应征入伍意向的在校生(大一、大二、大三),可登陆学信网“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填写个人信息,进行网上预征报名,需要确认、填写、打印《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大一、大二)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大三)(以下简称《申请表》),交到学生工作处503办公室。同时,领取、填写应征入伍申请书,并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办理各项手续。

二、7月12日前:学院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征兵办公室对预征对象在校表现情况,学习成绩,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和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将通过审核的《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后返还预征对象本人,并将材料复印存档备查。

三、10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后,预征对象(在校生大一、大二、大三)携带《申请表》,到学院征兵办(学工处503室)报名应征。通过长春市朝阳区人武部体检、政审合格后批准入伍。入伍后,将加盖了长春市朝阳区人武部和长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的《申请表》(原件2份、复印件1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交回学院征兵办(学工处503室),由学院报请、办理学费补偿等事宜。

四、毕业生离校后入伍:在就业地或家庭所在地申请入伍,同时也需要将加盖了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公章的《申请表》(原件2份、复印件1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交到学院征兵办(学工处503室),由学院报请、办理学费补偿等事宜。另:如有助学贷款,学费补偿的款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五、2012年底征集普通义务兵时间安排:10月20日-30日,宣传动员报名阶段;11月1日-11月4日,学院政审初审;11月5日-11月10日,组织体检;11月11日-30日,政审、家访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发放服装、输送兵员。

六、征兵报名联系方式:征兵办公室 85180825 联系人:赵励宁 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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